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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字第110040606號函辦理。
二、主旨:為推廣壁球運動培訓優秀青少年壁球選手,配合政府推展競技運動,本會獲得體育署補助辦理潛力選手培訓計畫,促使壁球運動向下紮根,激勵青少年球員奮發向上,以提升壁球技術水準。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壁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壁球委員會、新北市泰山國民運動中心
六、比賽時間:民國110年11月27日至110年11月28日(星期六、日)。
七、比賽地點:新北市泰山國民運動中心壁球場(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167號)
八、參賽資格:入選110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者。
九、比賽組別:
U17男子組:未滿17歲
U17女子組:未滿17歲
U17男子組:滿17歲-未滿19歲
U19女子組:滿17歲-未滿19歲
十、比賽辦法:
(一)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壁球協會2020年單打比賽規則。
(二)賽制:循環賽。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
十一、報到:
(一)時間:110年11月27日上午10:00。
(二)地點:新北市泰山國民運動中心壁球場(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167號)
十二、抽籤 : 由本會於110年11月24日下午15:30在屏東秘書處舉行,未到者由秘書處代為抽籤,不得異議。並於當晚公佈賽程。
十三、競賽規定事項:
(一)各參加比賽單位,應於賽前30分鐘到場。
(二)超過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以大會掛鐘為準)。
(三)為了比賽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及出場順序大會有權調度,各球員不得異議。
(四)參加比賽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以備查驗。
(五)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球員不得異議。
(六)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即取消比賽資格。
(七)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具正式抗議書送本會審查,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
(八)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含身故及醫療)。競賽期間會場內人員,均由本會投保前項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者,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1、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2、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3、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4、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投保第一項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者,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百萬元。
(九)所有參加比賽選手必需戴專業壁球護目鏡
(十)所有參加比賽選手不得使用禁藥,若查驗到取消名次及資格。
十四、獎勵辦法:
(一)各組優勝前三名頒贈獎狀乙張、獎盃或獎品乙份。
(二)各組排名賽依排名賽成績累計個人積分,做為爾後各項潛力計畫支出國參賽及移地訓練遴選參考,個人積分計算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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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為受理性騷擾申訴及調查案件,本會設有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申訴電話:(08)7534523或0933381201
投訴信箱:E-mail:sract.squash@msa.hinet.net
十六、本競賽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