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壁球協會辦理111年度運動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
專業進修課程公告
(1)教育部體育署-專任運動教練增能研習會。
(2)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培訓隊教練增能教育訓練課程。
(3)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教練/裁判增能課程。
(4)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體育事務人才培訓營。
(5)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教練/裁判研習會。
(6)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教練/裁判研習會。
(7)本會在賽前辦理教練/裁判研習會。
五、本辦法經報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通過,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