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壁球協會114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體育專長-儲備選手類)役男
甄選規定
壹、依據:
中華民國壁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替代役體育役體育專長-儲備選手類役男甄選相關作業,期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等原則,建立役男甄選制度,特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體育專長-儲備選手類)役男甄選實施計畫第參點規定研訂本規定。
貳、目的:
配合國家體育運動發展政策,遴選壁球役男國家代表隊儲備選手,賡續培訓、參賽,提升國家壁球競技運動實力,以期爭取國際參賽優異成績,為國爭光。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肆、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壁球協會。
伍、報名資格:凡民國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符合下列之ㄧ資格者:
一、 參加最近1屆亞洲壁球錦標賽及亞洲青少年壁球錦標賽者。
二、 參加本會最近2年所舉辦之全國壁球錦標賽,且獲前3名者。
陸、報名須知:
一、報名日期: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三)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申請者至本會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
三、報名手續:
(一)繳交已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照片之申請表正表(附件1)及副表(附件2),未貼照片者不予受理。
(二)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應檢具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及影本。
(三)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應檢具主辦單位或本會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及影本。
四、資格審查: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得以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
(二)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審查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
(三)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審查主辦單位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
(四)本會審查申請者身分證明及參賽相關資料正本無誤後,正本退還,影本留存。
五、核發參加甄選通知書:
(一)申請資料繳驗後,確認完成申請手續者,由本會加蓋會戳後,當場核發甄選通知書(附件3)。
(二)甄選通知書核發後遺失者,須儘速至本會補辦。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曾拒絕接受國家代表隊徵召者。
(二)曾受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本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等單位判處禁賽確定,且禁賽處分至申請截止日仍未解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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